37% rule
Secretary problem 37% rule. 37 Heaven When should you settle down?
Remote Work
The ultimate guide to remote work
social: have fun and stay connected with your remote team
- Build personal relationship - friendships.
- Build connections even when you’re not in the office
efficiency:
- Working communication skills.
- Let your team know when you’re away from your computer.
- Automatically send video meeting links to your team.
managers:
- Build connection. random chat, all-hands.
- Transparency.
- Brainstorm online whiteboards.
认识
洛克的认识:“知识就在于我们任何两个观点是否符合的知觉”,不是“观念与对象相符的认识”。
马哲思考 - 人与动物
-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框架是什么样的——画一个图可视化一下。
- 针对这个框架的哪里我有疑问,逐个分析一下。
实践首先是一种“客观现实的物质性的活动”,但是实践又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有感情的物质性活动,而不是像动物或机器那样盲目的物质性活动,它把人的主观性或主体性作为自身不可缺少的环节包含在内。
实践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立足的基本之一,它强调的是主客观的统一,强调人的非动物性的一面,但是人又有什么超出动物的东西呢?“意识、目的、感情”都没有超出物质,也没有超出动物。人不过是稍微复杂一点的动物罢了。 哲学家们没有能够带有证据地、并且有说服力地展示出过人与动物的差别,反倒是生物学家们,成功地展示人类社会和个人地种种特点都可以在动物或者动物群体中找到。但是有两个点:
- 人毫无疑问和其他动物不一样(就像猩猩和其他动物不一样那样)。
- 生物学家提出的相似处并不是针对人和每一种动物,而是人和其他各种动物。
举例意识的问题: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并不是人类才有的。
- 自我意识是把自我当成对象来把握的心理能力。
- Understanding the Concept of Human Superiority: An Exploration of the Theory of Mind in Non-Human Species,很多动物都有表现出“Theory of Mind”,有把自我当成对象来认识的表现。
- 对象意识是把对象当作自我看待的那种意识。
- When do domestic dogs, Canis familiaris, start to understand human pointing? The role of ontogeny in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species communication,狗是能够理解人类的意图的,在这个过程中狗是将人看作对象,并理解人的。
- Dogs distinguish human intentional and unintentional action,狗是会原谅无意情况下,伤害它的人的。
所以我觉得,人和动物没有那么大的区别,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有的只是程度上的区别。(不过对于自我意识和客体的关系问题,我很认同)
- 生物学的背后有一种普遍的规律(其他自然科学也有)。不是黑格尔的主观性质的绝对精神,而是泛神论的、自然作为统一整体、这个整体所具有的普遍规律(“道”)。
- “道”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无论我们(科学、社会、个人的思想)再怎么发展,我们也不可能改变规律。但是我们可以(1)不断通过认识和实践活动,逐渐把握背后的规律(我们把握到的“规律”拥有也不会是真正的完整的“规律”);(2)我们可以利用规律。
- 我们把握到的这个“伪道”,它是不断进步的,它是我们的主观意识与客观的原本的“道”的统一。
- 我们对“道”的掌握更像鱼在游水一样。可以利用洋流,甚至可以一定程度上(通过更根本的知识)操控洋流,但是水的浮力的规则、身体和水分子之间力的作用不能改变(或者说暂时还不能被利用)。
- 人是更多动物的综合的。人由于大脑的进化相比其他的动物更进一步,所以能够比动物更加接近“道”。
更进一步思考。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总是在讨论人与自然、自我、社会的关系,但是如果人和动物没有原本马克思主张的那种区别,那么这些对关系的讨论是否也应该适配到动物上面去?另外,其实所谓动物和非动物的区分似乎也不是那么明确不移的,如果我们要重新思考动物的位置,那么是不是也得重新思考之前的动物的定义,是否要重新思考“非动物”的“关系”?
同义反复
我发现关于“自我意识”的很多论证和论述都是循环的同义反复。一般的套路是:
- 前提假设(未经过证明的)概念/定义的提出:“意识”是非物质的(“人”是非动物的)。
- 建立在未证明的假设下的展开推论。
- 最终通过对前提假设的同意反复,“导出”结论:所以“意识”和物质是不同的(所以“人”和动物是不一样的)。
graph LR A["前提假设"] B["前提假设"] A --> A1["中间推论"] A --> A2["中间推论"] A --> A3[...] A1 --> B A2 --> B A3 --> B
这个论证和形式逻辑在本质上是一样的。虽然很多哲学家说它们的“逻辑”不是“形式逻辑”的,但是我觉得他们表达区别的方式都是:给“前提假设”设立一个绝高的地位(“先验”的、上帝的、等),以此来表达论证的“前提假设”是“不证自明”的。但是一旦需要更加严格证明“不证自明”性质的时候,就开始闪烁其词、转移话题。(还不如逻辑学家们,直接坦荡地承认呢)
举个例子:“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则甚至摆脱肉体的需要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他摆脱力这种需要时才真正地进行生产。”
- 这个论证隐含的论点(假设)是:(1)人是有意识的;(2)意识是非肉体的。
- 从(1)推论:因为人的意识是人独有的,所以动物没有人的意识,所以人是非动物的。(同意反复,其他动物也没有猩猩的意识)
- 从(1)(2)推论:摆脱肉体的生产是真正的生产。因为人可以进行真正的生产,所以人的有意识的,所以人是可以摆脱肉体的。